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明年财政、货币政策如何发力? 财政部央行权威解读释放积极信号******
本报记者 包兴安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对此,财政部、央行进行了权威解读,认为明年要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合理安排赤字率和专项债规模,确保政府投资力度不减;明年货币政策的力度不能小于今年,“总量要够,结构要准”。
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12月17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2022-2023中国经济年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主要体现在“统筹财政收入、财政赤字、专项债券、调度资金等,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推动财力下沉”“合理安排赤字率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适量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今明两年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确保政府投资力度不减”等方面。
许宏才表示,“提效”主要体现在“完善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增强精准性和针对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与撬动作用,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和促进消费”等方面。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明年财税支持政策要保持一定的规模和力度,确保国民经济整体好转;同时,财政政策更需要精准发力、提质增效。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财政支出强度比去年大幅提高,赤字率按2.8%左右安排;全国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安排规模是26.7万亿元,比去年增加2万亿元以上;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规模近9.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了近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是2012年以来的最高增幅。
“明年宏观政策将保持一定稳增长力度,尤其在上半年会有明显体现。”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增专项债规模也会达到4万亿元左右。明年将从支持基建投资提速逐步转向促消费。
许宏才表示,明年的财政政策要兼顾当前和长远,筑牢风险防控制度的机制,抓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财经激励约束和财会监督,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明年货币政策力度不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上述“2022—2023中国经济年会”上表示,对货币政策的要求,可以概括为“总量要够,结构要准”。明年货币政策的力度不能小于今年。需要的话,还要进一步加力,除非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超出预期。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工具仍然比较充足,数量工具和价格工具都有空间,流动性管理的手段和经验都比较丰富。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货币政策将重点在“精准”和“有力”两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董希淼认为,“精准”,就要突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定向“输血”,实施精准滴灌,优化信贷结构。如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科创金融、绿色金融,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的精准滴灌。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货币政策仍将保持宽松基调。“精准”主要体现在“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对应的是结构性工具以及PSL等。
董希淼表示,“有力”,应适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为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继续向市场发出稳增长、扩内需的明确信号。继续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尤其是5年期以上LPR适度下行,既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又激发企业中长期融资需求。
温彬也认为,央行将通过适时适度降准降息等方式,“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并适度提升杠杆率。明年美联储将加息见顶,中美无风险利差将会收窄,同时输入型通胀压力不大,物价总体温和,货币政策宽松的掣肘将大为减弱。
“在经济增速较大幅度反弹背景下,明年货币政策将引导市场利率持续处于政策利率下方,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以配合财政发力,稳定市场预期。”王青预计,明年信贷仍将保持较高投放规模,投放的重点是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即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
董希淼建议,应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统筹协调,实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发力、综合施策,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有效融资需求,共同面对多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