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北院区开工******
本报电(记者邹雅婷)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故宫世界文化遗产及馆藏文物的保护、研究和传承利用,促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故宫博物院北院区项目在京开工。
故宫博物院北院区是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文化设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平安故宫”工程子项目之一。该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依山傍水,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是一座集文物展示、修复、保存和文化传播、观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博物馆。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在项目开工动员会上指出,北院区的建成,将有助于故宫古建筑空间腾退和修复保护、有效缓解大型珍贵文物科学保护和展示利用问题,为故宫博物院提供新的发展空间,为广大观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参观服务和文化体验,也将助力北京市“博物馆之城”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故宫博物院院长王旭东说,故宫博物院将全力支持工程建设,扎实做好北院区未来的整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故宫博物院本院与北院区的关系,真实完整地保护并负责任地传承弘扬故宫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1月10日 第 07 版)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